ISO14000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第207技术委员会(TC207)从1993年开始制定的一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它包括了环境管理体系(EMS)、环境管理体系审核(EA)、环境标志(EL)生命周期评价(LCA)、环境绩效评价(EPE)、术语和定义(T&D)等国际环境管理领域的研究与实践的焦点问题,向各国政府及各类组织提供统一、一致的环境管理体系、产品的国际标准和严格、规范的审核认证办法。
环境管理体系是全面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包括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操作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标准简介
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模式环境管理体系围绕环境方针的要求展开环境管理、管理的内容包括制定环境方针、实施并实现环境方针所要求的相关内容、对环境方针的实施情况与实现程度进行评审、并予以保持等。环境管理所涉及的管理要素包括组织结构、计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等,这些管理要素与企业生产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是类似,没有本质区别,ISO14001标准将它们系统化、结构化,提出如下的环境管理模式(见下图)。
这一环境管理体系模式遵循了传统的PDCA管理模式:规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和改进(ACTION),即规划出管理活动要达到的目的和遵循的原则;在实施阶段实现目标并在实施过程中体现以上工作原则;检查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以保证实施与实现过程不会偏离原有目标与原则,实现过程与结果的改进提高。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一个组织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它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关于重要环境因素的信息,制定和实施环境方针与目标。它适用于那些组织确定为能够控制,或有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但标准本身并未提出具体的环境绩效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a)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环境管理体系;
b)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环境方针;
c)通过下列方式展示对本标准的符合;
1)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
2)寻求组织的相关方(如顾客)对其符合性予以确认;
3)寻求外部对它的自我声明予以确认;
4)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环境管理进行认证/注册。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都能纳入任何一个环境管理。其应用程度取决于诸如组织的环境方针、它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以及它的运行场所及条件等因素。本标准还在附录A中对如何使用本标准提供了资料性的指南。
2、引用标准
无引用标准。保留本章是为了使本版中的章节号和前一版(GB/T24001-1996)保持一致。
实施意义
ISO14000系列标准归根结底是一套管理性质的标准。它是工业发达国家环境管理经验的结晶,在制定国家标准时又考虑了不同国家的情况,尽量使标准能普通适用。
·ISO14001标准对企业的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的知名度
·促使企业自觉遵守环境法律、法规
·促使企业在其生产、经营、服务及其他活动中考虑其对环境的影响,减少环境负荷
·使企业获得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
·增强企业员工的环境意识
·促使企业节约能源,再生利用废弃物,降低经营成本
·促使企业加强环境管理
系列标准
ISO14000系列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207负责起草的一份国际标准。ISO14000是一个系列的环境管理标准,它包括了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审核、环境标志、生命周期分析等国际环境管理领域内的许多焦点问题,旨在指导各类组织(企业、公司)取得表现正确的环境行为。ISO给14000系列标准共预留100个标准号。该系列标准共分七个系列,其编号为ISO14001-14100。ISO14000系列标准标准号分配表
名称标准号
SC1环境管理体系(EMC)14004-14009
SC2环境审核(EA)14010-14019
SC3环境标志(EL)14020-14029
SC4环境行为评价(EPE)14030-14039
SC5生命周期评估(LCA)14040-14049
SC6术语和定义(T&D)14050-14059
WG1产品标准中的环境指标14060
备用14061-14100
ISO140012004标准
标准分类
ISO14000做为一个多标准组合系统,按标准性质分三类:
第一类:基础标准——术语标准。
第二类:基础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原则、应用指南。
第三类:支持技术类标准(工具),包括:
①环境审核;
②环境标志;
③环境行为评价;
④生命周期评估。
如按标准的功能,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评价组织
①环境管理体系;
②环境行为评价;
③环境审核。
第二类:评价产品
①生命周期评估;
②环境标志;
③产品标准中的环境指标。
ISO14001标准
创建条件
1、具有相对独立管理职能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风景(名胜)旅游区。
2、本区具有统一的管理机构,例如: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并具有一定的政府行政职能。
3、本区管委会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环境标准和ISO14001标准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
4、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的相关目标、指标和“一控双达标”目标有可能的就列入环境管理体系目标、指标中。
5、环境管理体系运行6个月以上,并通过广州市信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认证咨询和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的认证。
ISO14001审核员中国为什么实施ISO14000系列标准建立了什么管理机构?职责是什么?为了统一领导中国的ISO14000认证工作,国务院于1997年4月21日,国办函[1997]27号文件批准同意成立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指导委员会(简称指委会),并于1997年5月27日召开了成立大会。指导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推行ISO14000系列标准工作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指导委员会由国家环境保护局局长担任主任,国家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担任第一副主任,国家商检局、国家计委、经贸委的有关领导担任副主任。
委员会由33个部门和单位的代表组成。
指导委员会下设中国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的认证注册机构,从体制上和制度上为中国的ISO14000认证工作提供保证,也为认证/注册的国际互认奠定基础,从而使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做到“一套标准,一种制度和一种证书”。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标准管理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