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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准清理:擦亮食品保护“利剑”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1-01-20 | 1014 次浏览 | 分享到:
【摘要】吃了方便面再喝口汤,是许多碗面消费者的惯常动作,但很少有人会考虑这个动作是否安全。

【关键词】

  吃了方便面再喝口汤,是许多碗面消费者的惯常动作,但很少有人会考虑这个动作是否安全。

  尴尬的是,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方便碗面碗外层使用的灰卡纸、光油该执行什么标准,目前都没有准确答案。而最外层的光油会与嘴直接接触,在没有执行标准的情况下,这一问题成为安全隐忧。

  实际上,像这样因安全标准引发的食品安全隐忧乃至安全事件大量存在。如:制造酱油用工业盐但无法查出;烟台红富士苹果用农药套袋,监管部门却称药袋使用没国家规定等等。

  在这些令消费者揪心的食品安全事件之中,国家标准总是显得滞后甚至缺位。近期,卫生部一则消息或许让人们看到希望的曙光:我国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将在2013年底前完成。根据食品标准清理工作结果,将确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启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

  现状透视

  很多老标准不科学

  统计显示,近年来,我国中国食品总体合格率稳步提升,2006年全国食品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为77.9%,而到了2010年时,合格率已经达到94.6%。

  一个悖论是,合格率上升的同时,食品安全事件也层出不穷,与之相关的,食品行业相关的标准也制定得越来越细。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行有效的食品相关标准有4900多项,其中,检验方法在食品产品标准当中占23%,生产经营规范占9%,相关产品标准是7%。

  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人们将目光逐渐聚焦在上食品安全标准问题:内外有别、标准滞后、指标不科学、被企业绑架等不一而足。“检测合格并不一定代表产品安全。”食品安全专家、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目前食品行业使用的国家标准,总体上滞后于科技发展和行业潜规则的生成速度。有的进口产品没有相应的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检测机构的仪器、技术来监测,导致很多有害物质未被列入检测项目,或无法检出。

  董金狮说,过去我国的食品只是有卫生标准,而忽略了安全标准。“例如,矿泉水的标准就修改过,因为中国矿泉水的标准只是检测各种各样的菌类,而国外是重点强调它有害的化学成分。”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李再贵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国外食品安全标准一般五年都要重新修订一次,而我国很多标准20多年没有更新,甚至“根本没有标准”。

  记者手头今年两会上的一份提案显示:截至2009年,CAC(国际标准化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已制定了8000多个国际食品标准、3274个农药残留限量、1005个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评估。这些国际标准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如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中只涉及62种化学污染物,而联合国食物与农业组织已公布了相关限制标准2522项。

  标准纷争实际上是利益之争

  据卫生部公布的消息,此次清理工作重点是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强制执行内容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存在的矛盾、交叉、重复等问题,分析提出处理意见,为整合食品标准奠定基础。

  董金狮对此表示,现行标准最突出的问题是“标出多门”。我国现有的食品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大类,主管部门各不相同。仅果蔬这类行业标准,就分布在农业、林业、商检、商业、轻工、供销6个主管部门。比如不同部门制定的《草菇》标准中,用不同的定义各自进行归类,甚至用相反的指标进行互相矛盾的界定。“这种情况下,对同一产品,企业往往挑选对自己有利的标准。”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张永理副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980年末,我国才开始逐步颁布各类卫生标准和行业标准。在近5年中两部重量级法律才逐渐出台:2006年的农产品质量法,2009年的食品安全法。30年间,中国食品标准仅有过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

  张永理说,我国与标准制定有关的部门有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涉及的标委会有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动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标准从计划到发布,需要多个部门协调,导致标准制定周期长。

  “标准之争就是利益之争。”张永理坦言,往往标准低一点,就有大量企业被放进去,标准一高,一些生产能力落后的企业就会被淘汰。“我们的某些标准恰恰是迁就了一些落后企业。”

  新闻分析

  铸就食品安全“尚方宝剑”

  食品安全标准就如同一把标尺,也是维护食品安全的一把尚方宝剑,是对食品加工、销售企业的有效约束,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所在。

  如何铸就这把“利剑”?

  据报道,这次标准清理卫生部负责方案的组织实施,农业部负责农兽药残留限量及检验方法标准清理,其他相关部门依职责配合,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行业参与食品标准清理,提出行业意见和建议。

  “强制性的国家标准涉及老百姓健康的,参与标准制定讨论过程中,一定要有用户或消费者代表的参与,标准一定要在网上公开征求全民意见。不能出现标准颁布之后,消费者很多意见无处申诉。”董金狮说。

  在他看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内容的科学性尤为重要,“随着食品产业技术的发展,一些新工艺、新技术不断出现,而且污染环境的物质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应加强危险性评估、食品毒理学等相关基础项目的建设,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危险性评估信息资料共享平台,以迅速提高风险分析水平,并及时调整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同时,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充分发挥各行业专家的作用,这些专家应由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委员会统一管理,不能代表个别部门利益,以强化专家委员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当然,标准的执行非常重要,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诚信,是否赚良心钱,是食品安全的基本保证。所以还要加强宣传,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李再贵认为。张永理也表示,要防止企业“绑架”标准,要把标准制定得切实可行、系统化、科学化,让企业普遍都能接受。制定食品安全新国标,应该对上、下游企业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以免出现下游企业产品不合格是由上游企业造成的现象。